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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架构设置原则

Posted by 企业规范化管理 2016年11月13日

组织架构设置原则

作者:张国祥
组织架构设计必须把握五条原则:战略导向原则、简洁高效原则、负荷适当原则、责任均衡原则、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。
战略导向原则。战略决定组织架构,组织架构支撑企业战略落地。内贸企业不会设立外贸部,代工企业不会成立研发部,零售企业不会设立生产部。设置任何部门都必须成为企业某一战略的载体。反过来说明,如果企业某一战略没有承载部门,就会导致架构残缺。华东某企业在全国设立了十个分公司,经营规模也超过十亿元人民币,但由于企业没有成本核算部门,公司欠银行贷款一亿多元,老板连哪家亏损哪家赚钱都搞不清楚!前些年轰然倒塌的集团企业无不与此类似。
简洁高效原则。部门绝不会越多越好,以层级简洁、管理高效为原则。过多则效率低下,过少则残缺不全。
负荷适当原则。部门功能划分适度,不能让某个部门承载过多功能。功能集中不仅不利于快速反应,而且还会形成工作瓶颈,制约企业发展。
责任均衡原则。责任均衡体现企业的授权艺术。如果让某部门“一枝独秀”“权倾四野”,可能有工作效率无企业效益,权力失衡、制约乏力往往会滋生腐败。
负荷适当体现的是功能多少,责任均衡体现的是权力大小。如生产型企业,生产部是功能多的部门,相对而言品质部则是权力大的部门,也许生产部有几百上千员工,品质部只有十几人甚至少到几个人,但品质部员工却拥有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裁定权。
部门设置的根本原则,那就是让部门组合价值最大化,即确保企业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市场回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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