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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始人不宜长久领导企业

Posted by 企业规范化管理 2012年2月10日

创始人不宜长久领导企业

作者:张国祥
2012/2/8
1月18日杨致远挥手告别,离开了自己一手创办并为之打拼多年的雅虎公司。创始人代表了99%的企业形象,其言行和性格也渗透在企业文化之中。那么,由创始人来领导企业,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呢?
创始人领导企业好,但是不宜长久领导。伟大企业都是创始人缔造的,问题在于越是伟大的企业越是存活久远,创始人即使身体再好,也有年老体衰的一天,创始人领导企业总有终结的一天。这是哲学话题,也许扯远了一点。如果我们从中外企业创始人的出局结果来看,似乎都印证了我的观点:创始人不宜长久领导企业。
国外普遍推行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就是最好的证明。工业化早期的企业都是创始人领导企业,由于创始人的种种先天不足,或者精力不足或能力不够或顾此失彼,无数创始人亲手埋葬了自己创办的企业,让后来者逐渐总结出避免企业失败的秘诀:创办企业后交给有能力的人领导,这就是职业经理人的兴起。福特企业领导权在家族传承多年,后来也选择了职业经理人。微软则主动把企业领导权交给了他人。德国、日本所有世界经济强国,企业领导权无不掌握在职业经理人手上。
国内企业普遍历史短暂,最长的也不过几十年,如何领导企业在国内还是一门新兴学科。由于漫长的封建制度封建思想的影响,国人都想称王称霸,并且大多信不过别人,好一点的把企业当自己的孩子看待,野心大的把企业当自己的帝国经营,企业创始人都是亲自上阵,即使请了他人管理,也是放权不放心。曾经在国内名噪一时的“后娘效应”就是职业经理人尴尬处境的真实写照。
改革开放之初创办并且存活至今的企业都普遍面临着交班问题。领导企业的人从哪里找?成了中国企业创始人的一大难题。是引进职业经理人还是家族后代接班成了许多创始人的两难选择。为什么会这样?因为国人把企业当作了自己的私有产物。
企业不同于家庭,只要家庭存在,家长就享有永久的领导权,企业一旦成立,它就不再属于个人,而是社会成员之一。企业创始人可以把自己的价值观、行事风格渗透到企业,但他永远不能改变企业的社会属性。企业除了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之外,还要遵守市场竞争规则,更要符合大众消费需求,对内还要满足员工的多样生存发展要求。而要处理企业内外各种关联主体的利益诉求,绝非创始人所能也非创始人所愿。企业创始人往往是缘于对产品的狂热或对技术的挚爱,甚至是缘于某种对服务的热爱,才萌发创业的激情,而很少有人是缘于对管理的热爱而创业的。领导企业的只能是管理者而不是创业者。当然如果创始人兴趣转换,能够把他的着眼点放在企业管理上,而不是单一的产品研发或市场开发,实现角色转换也未尝不可。
如果创始人在心理上不愿意把企业交给他人领导,可以试着问问你自己当初创业的目的:你是为了打造百年品牌,还是为了搭建一个自己称王称霸的舞台?如果为了前者,你应该考虑的是如何让企业离开自己也能照样发展、继续辉煌。如果为了后者,你就应该明白,戏散了,天一亮就会有人来拆台。
企业创始人迟早也要离开企业,与其被动辞职,不如主动选择,既留美名在人间,又让企业长在,名利双收岂不美哉?!

标签:创始人  长久  领导  企业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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